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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纪律量化考核方案
(基分50分)
一、
指思导想
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,给教育教学工作的总结及教师的评先、晋级等提供必要的依据,教师出勤实行签到制,并制定相关纪律。
二、
量化评分办法
1、迟到:一般情况每次扣2分,升旗迟到每次扣3分。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升旗仪式一次扣5分。
2、早退:每次扣1分,时间超过20分钟按旷课论。
3、请假:每天扣4分,一节按0.5分计。
4、旷课:每天扣16分,一节按2分计;旷会(包括政治、业务学习)每次扣5分。
5、工作时间缺岗,一经查出每次扣5分,集体活动不到者每次扣10分。
6、教师持证上岗,上班或集体活动须佩带上岗证,否则,一经查出扣2分。
7、工作期间打扑克、下棋、织毛衣、看课外读物、睡觉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,每人次扣3分。
8、教师在校园内吵架或做其他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的,每人次扣10分。
9、无特殊情况,任何教师不准酒后上课,一经发现,每人次扣10分。
10、教师应注意仪表端庄和自我形象,严禁在教室内抽烟或耳朵上夹烟,严禁在上课时接打手机,一经发现每人次扣5分。
11、无特殊情况,教师不得坐在凳子上给学生上课,违者,一次扣2分。
12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不准随意上下课,违者,一次扣5分。
13、无特殊情况,不准随便进出住室,违者,一次扣2分。
14、不准随意进入其他办公室、教室或在教室外边长时间闲谈,影响办公或上课,违者,一人次扣5分。
15、其他违法、违纪现象,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,除报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外,一次性扣20分,学校取消其评先、晋级资格,情节严重的学校予以解聘。突发事件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奖惩,由学校研究决定。
出勤奖发放细则
一、主导思想
为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,激励先进,鞭策后进,学校拟对教职工设立出勤奖,每月金额30元。
三、
考评、发放办法
1、平时迟到一次扣出勤奖2元,星期一升旗迟到每次扣3元,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升旗仪式一次扣5元。
2、请假须有假条(特殊情况可后补)。请假每天扣8元,丧假(直系)法定期限内不扣出勤奖和基分,逾期或旁系亲属按正常考勤论;法定婚、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;长期病、事假取消所有奖金。
3、无特殊情况,半天内不向学校请假未到校者视为旷课。旷课每天扣出勤奖15元,(一节合2元)。
4、开会(政治、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会)规定时间2分钟后到者视为迟到,中途无故离会视为早退,每次扣2元,通知后无故不到者视为旷课,每次扣5元。
5、查岗不在岗者每次扣5元,集体活动不到者每次扣10元。
6、一学期中,请假超过二十天者,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理。超过三个月者,不准参加本年度考核。
教学考核制度
(基分50分)
一、
教案
1、教案少备一节扣2分。
2、教研组公认字体不工整、不规范者,酌情扣1—5分。
3、教案有创新,字体工整,酌情奖5—10分。
二、
作业
1、无批改月号或月号不规范,一次扣2分,可进行累计。
2、作业成绩没按等级评定,一次扣2分,可进行累计。
3、作业讲到没写到,少写一课时扣2分,可进行累计。
4、作业讲到写到没批改,少批改一课时扣2分,可进行累计。
5、学几单元,作文必须写几篇,少写一篇扣10分,少改一篇扣6分。
6、作文中如有错别字而没改出来,一处扣0.5分,病句一处扣1分。
7、批改作文时,评语过于简单或没有针对性,酌情扣2—5分。
8、作文多完成一篇,并且批改规范,奖10分。
9、同年级教学进度一样,作业量较别班明显少的,酌情扣5—20分。
10、一题对应一个对号,少一个扣1分,可进行累计。
11、错改,一处扣2分,可进行累计。
12、作业、教案实行不定期抽查,检查时,教案或作业缺一次扣30分。
三、
考试
1. 奖惩办法:
(1)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要求者,分别奖励50元。合格的分数界限是60分。优秀的分数界限是,语文:一、二年级为90分;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级为80分。数学:一、二年级为90分,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级为85分。
(2)合格率或优秀率达不到要求者,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,可累计扣分。
(3)成绩比原来有较大提高的,学校酌情予以奖励。
2、对考试中的舞弊及其他违纪行为,学校将严肃处理。
四、
论文、优质课及其他
1、在校内论文、优质课评比、学生竞赛活动中,一等奖奖15元,二等奖奖10元,三等奖奖5元。
2、在区级以上论文、优质课、学生竞赛活动中,一等奖奖40元,二等奖奖30元,三等奖奖20元。
3、在市级以上论文、优质课、学生竞赛活动中,一等奖奖50元,二等奖奖40元,三等奖奖30元。
4、任课教师要认真上好每一节课,要提前进入教室准备上课,上课铃响后,必须开始讲课。未经教导处许可不准私自调课,查课时,如发现未按课程表上课,一次扣该节任课教师5分。
5.教师在报纸上发表一篇论文、辅导的学生作文或学校的报道材料,学校奖励10分。
6、学校进行不定期听课,教学效果较好的,酌情加1—5分。如果学生对本节课知识掌握较差的扣1—3分。上级领导到校听课,评议较差的,酌情扣10——20分。
7、每位教师每学期按要求听课,并作好记录、简评。缺一节扣5分。内容、简评过于简单的酌情扣分。两位或多位教师记录一样,有明显抄袭痕迹的,每人扣3分。
8、教学计划、总结、论文、学习笔记、心得体会等材料,缺一份扣10分。有抄袭痕迹的,每人次扣5分。
9、教师请短假(1—3天),假满课必须补上。如有缺漏,一经查实,一节课扣5分。
10、教师要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基本功练习,每周每位教师完成三笔字、简笔画各两张,学校检查时缺一张扣一分。
11.教研活动,所有教师必须参加,缺勤一次扣2分,迟到、早退或不遵守教研纪律的一次扣1分。
12.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,给学校争得较高荣誉的,酌情加10——50分。
班队工作量化考核制度
(基分50分)
一、
考核原则
1、少先队班级管理实行中队辅导员(各班班主任)直接负责制,以每学期为一考核周期。
2、考核基分为各班班主任各占50分,其他任课教师占20分。
二、
考核内容:
(一)
纪律检查与得失分:
1、
常规检查:
(1)未佩戴红领巾者,每人次扣0.1分。
(2)放学路队没有班主任负责,扣0.5分;不站队者每人次扣0.1分;队列不整者扣1分。(四个行政村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;地方较远的学生,如借读生可骑车,但应尾随在本班队伍之后,出校后方能骑车。)如因教师没让学生站队放学或对学生安全教育没做到位,而导致学生发生事故,班主任老师要负责任。
(3)预备无故不唱歌,一次扣0.1分。
2、
非常规检查:
(1)各班学生违犯校规校纪的:
①在校园、教室内打架、骂人,使对方身心受到严重伤害、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,一人次扣5分(如果在课堂上发生,而任课教师没有及时有效制止,并采取稳妥可行的措施而导致上述结果出现的,则应扣该任课教师10—20分)。
②偷窃本班、他班及学校财务,或因偷盗校外财务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,每人次酌情扣10—20分。
③学生集会时,班主任不能积极有效地维持本班会场秩序,造成会场混乱,每人次扣1分;其他教师违反会场纪律的,每人次扣5分。
④因其他过失受到学校点名批评的,每人次扣5分。
(2)少先队纪律、卫生评比实行中队干部检查制,如有阻止或阻挠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,无论是教师或学生,一次性扣10分,并取消所在班级本周纪律、卫生评比资格。
(3)少先队所布置的任务,各位教师都应积极配合,如黑板报、学校或上级组织安排的集体活动等,无故拒不完成或敷衍了事,应付检查的,每人次扣5—10分。
(4)校园内发生的好人好事,每人次酌情加1—5分;学生所做的好人好事,给学校造成良好影响的,每人次酌情加5—10分。
(二)
卫生检查与得失分
1、无故不打扫教室、清洁区卫生的,扣5分;不能按时完成的,酌情扣1—3分。
2、各班学生乱扔果皮、纸屑的,一人次扣0.5分;如担任班长、副班长、中队长、保洁员职务的学生乱扔果皮纸屑,一人次扣1分;各班保洁区有一处果皮、纸屑等杂物扣0.1分。
3、办公室卫生按打扫、洒水、清除垃圾三项标准扣值日教师2—5分。
4、教师办公桌的卫生,根据物品摆放、桌面清洁程度两项标准在﹝-1,+1﹞之间酌情扣、加。
5、每周评出纪律、卫生先进班、先进办公室各一个,各加10分。
(三)
班级财务管理与得失分
1、各班按学生人数配发的桌凳,期末验收时,丢失的桌子每张按70元赔偿,凳子每条按20元赔偿;损坏后及时修整完好的不扣分;有损无修者,根据损坏程度,每处酌情扣1—2分。
2、教室门窗、玻璃、黑板到期末完好者,不扣分;门、玻璃有损而及时修整不扣分,有损无修酌情每处扣3—5分;黑板损坏照价赔偿。
3、教室安装的插座、开关、电棒,丢失的照价赔偿,有损的根据情况扣1—5分。如有自然破损的,应及时向学校报告。
4、教室和办公室配发的打扫卫生用具及办公室的茶瓶、脸盆、毛巾等物丢失、损坏者自行处理,不再添置。
5、各位老师配发办公桌椅的到期末验收,损坏的自己修整,丢失的桌子每张赔80元,椅子每把赔30元。
6、在仪器室借用仪器,应及时登记,用后及时送回,立刻消除,填好借用手册。丢失、损坏、延期不还的照价赔偿(自然损坏的除外)。
7、各教室的钥匙,期末不能如数交回的,扣5分。
8、学校其他公共财物,谁损坏谁赔偿;学生损坏的,班主任负责处理。
9.学期初、末,各班主任按有关规定给学生办理相应的交款和清退手续并做好记录,如本班学生有变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要提前向学校申报。因工作未做到位,造成家长上访的,扣学生所在班班主任教师10—20分。
10、按学校规定日期不能完成借读费、杂费、书费、作业费、电脑上机费等必收费用的,延期一天扣2分,延期两天扣5分,延期三天扣10分。
11、各类表册和票据填写出现错误,一处扣1分。
12、期末清退手续不能按时清退的,超过一天扣2分,超过两天扣5分,超过三天扣10分,并责成及时退款;拒不退款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。
13、执收中出现假币者,收款人自己负责。
14、订书、收费由学校统一安排,任何教师不准向学生推销书籍,如有违反,一经查出,除责令退还全部款额外,一人次扣20分,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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